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根据统计,年中国人均纸质书阅读4.67本,电子书阅读3.32本。年年都有这样的数据报道,年年的数据都只升不降。

欣慰的是,你们,中国青少年的人均纸质书阅读量远远高于这一平均数。

现在,还有一些很自律的人,规划好自己的书单,每月一清,每年一清。其实读书应该是一件享受的事情,如果用书单过分逼着自己,那种享受阅读的感觉是不是就变了味。

比如,你有没有一些死都读不进去的书?

小编乱入

直到我读了好久好久之后,

我突然想不起来xxx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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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看到这个主题,想都没想忍不住就要吐槽一下俄国的经典文学著作《战争与和平》!

我看着书桌上一排排的原版的《理想国》《苏菲的世界》《圣经》《荷马史诗》……哲学和宗教的书,我都可以读得津津有味,仿佛没有什么书是我死活读不进去的;但是,俄国的作品,真的!!!!!!名字,太太太太太长了!人物,太太太太太多了!每当我敬畏地捧起这本豆瓣评分9.5的史诗级世界神著,我都尽力十分认真地品味每一个情节。直到我读了好久好久之后,我突然想不起来xxx是谁?哪个家族的?罗斯托夫伯爵、尼古拉罗斯托夫伯爵、薇拉罗斯托娃、伊波利特库拉金瓦西里、安德烈博尔孔斯基、¥%……¥#

#¥

¥*……????(脑子完全崩溃)

不过,书里有很多话在我看来都写得极好:“没人对你说不的时候,你是长不大的”,“爱情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只有用生活、用生活的全部来表达它”,“有生活的时候,就有幸福”……尽管我从来都没有读完,但还是会被这些文字感染。

杨绛有一句话,“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或许,要真正对《战争与和平》产生兴趣,我还需要再多一点生活经历吧。

我听了很多道理,

还是读不进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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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与

《子夜》,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成功的小说,名字好文艺!看!两分钟之后,“哎?几十个人名也太多了吧?三条明线外还有无数条隐藏的暗线?”

我要冷静下来,关掉手机!看了一百页之后,“我一个文科生为什么要在这里瞎看大段大段的投资倒把?……为什么主要情节全是经济买办,我千万要冷静。”

我决定给自己一些仪式感,于是每次看《子夜》我都特地跑去图书馆,关掉手机,正襟危坐开始读,三天之后我合上了这本30多万字的小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我读不下去了……”

后来无意中看到冯至《十四行诗》里的一句话:“给我狭窄的心,一个大的宇宙。”我忽然觉得自己过分狭隘。很多时候我们会很简单地问一本书好不好看?但是仔细想想我们为什么将好看作为评价一本书的标准?因为我们一直停留和局限在那个简单的阶段。享受简单阅读带来的快感,而缺少深层次的思考。

简单阅读得来的短暂快乐很容易,但是它不持久;沉静下来读一本好书,却能真正提高人的阅读水平,收获深层的知识,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个人。

于是,我再次拿起遗忘在角落《子夜》,一个小时后读得我泪流满面。

“对不起,是我的心太狭隘了,我真的读不下去,大哭……”对这种蜘蛛网式的庞大写实主义小说,我真的受不了!后来强迫症的我用五秒一页的速度,一下午读完了整本书,现在我再也不想看见它了。

被《斗破苍穹》启蒙了长篇小说的我

没什么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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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居士

高中暑假,我深呼吸攒足了仪式感,一页页,读毛姆《人生的枷锁》。

毛姆的小说自然不会是快餐式风格的,开头铺设背景比较翔实,景物、人物、场景等描述性的东西随处可见,我看着看着终于懂为什么张爱玲承认自己是毛姆书迷了,她的书描写细致得像是拜了毛姆为师。

然而被《斗破苍穹》启蒙了长篇小说的我,没什么耐性,细致当成繁冗,平淡看作无聊,断断续续看了几十页就又将之打入冷宫。

直到进了大学看了更无聊的专业书题目书数学书后我浪子回头,又一次把《人生的枷锁》装进了书包,寻思着或许可以找点上课老师抄课本的时间看几页。

菲利普接触到异性之后剧情终于有了一点味道,我甚至发空间庆祝了一下……然后考试周来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起早贪黑赶作业肝论文预习复习课本,根本停不下来,自然也没时间看小说了。

等一切再次尘埃落定,我回首看看被始乱终弃了几回的《人生的枷锁》,剧情从熟悉变得陌生,心里一声轻叹,便做了负心汉,留它在书架上陪伴我的灯光。

或许在未来它会回到我的手里,或许我不会再捡起它,诱惑何其之多,愧疚的我也只好接受“六经注我”“书不必读完”之类的说法,借以安慰。

我想永远对它保持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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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苓

《红楼梦》对于我一直是西湖倒影里的明月光,只能供在一个位置,偶尔拿出来品味其中片段。总之断断续续的,没有读全过,也没想过让它彻彻底底压箱底。

支撑我将它留到现在的动力是它四大名著的噱头,毕竟这代表着世代文脉和信仰。然而我始终不愿意把它翻个底朝天细细品评。每个人物在书中都太鲜活,他们有各自的挣扎,也有自欺欺人的超脱。不能褒亦不宜贬,一口气哽在喉咙里。有时恨不得将书中所有命运多舛的人全都安排妥帖,待提笔才骤醒不过是局外人。

开始时尚有耐心梳理书中人各自恩怨,后来便任其自生自灭。干脆每日挑其中几首诗来读,再不愿搅入人情世故中去。

这样读书的手法自然不妥,然而读书的目的是寻找共鸣。读一本书,倘若浪费过多的时间在人和书的矛盾上,那便得不偿失。

我只习惯和《红楼梦》维持一个良好又不越界的关系。永远对它保持敬畏,但也不会过多深入,点到即止所带来隐约好感便足够。始终有一层薄纱罩着,看不清真容,不用经历锅碗瓢盆的烟火生活,永远对她葆有美好幻想。

可以念着一辈子,但绝不可能更进一步。

对于我和《红楼梦》而言,这是最好的归宿。

光是人物关系就足够让我一脸懵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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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捧薏米

《百年孤独》,这本不用多说了吧……将无数人劝退的一本书。马尔克斯应该是文学界里最伟大的魔术师了。他以细腻的笔触把艺术与现实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全文架构大气奔放,史诗般地刻画出了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与抗议。如果要阅读这本书的话,最好先了解下作者的创作背景,即哥伦比亚自19世纪初到20世纪上半叶的历史。

为什么说难读呢……Emm除了当年年龄不足造成的认知缺乏之外,光是这个人物关系就足够让我一脸懵逼了。听说它要被拍成电视剧了,喏,让我看看这次能不能重新挑战。

还有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关于这本书的趣事。我打开这本书是一个午休的课间,只看了开头几页后就回去上课了,结果碰上第一节课是英语考试。试卷发下,全卷难度正常,直到出现第一篇阅读……大家都傻了,开始趁老师不在时交头接耳。我起初也看得头晕,可一点点往下扫过,心里却泛起熟悉的感觉……其实阅读节选的就是《百年孤独》正文的前几大段,也就是说,我很侥幸地在考试前提前看了原文的中文翻译,所以也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全篇……这也是一种缘分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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