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诺齐克(RobertNozick,年11月16日-年1月23日)是美国的哲学家,也是哈佛大学的教授。诺齐克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区,父亲是来自俄罗斯的犹太人企业家。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并且成为了当代英语国家哲学界的主要人物,他对政治哲学、决策论、和知识论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最知名的著作是在年撰写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当中他以自由意志主义的观点出发,反驳了约翰·罗尔斯在年出版的《正义论》一书。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知识分子竟如此反对资本主义;而与知识分子社会经济地位相类似的其他群体却没有以相同的人数比例表现出相同程度的反资本主义取向。从统计的角度来看,知识分子可以说是一种异常现象。

并非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是「左派」。与其他群体一样,知识分子的观点也是沿着一条曲线展开的。但是在知识分子的情形中,这条曲线本身却被改变并挪向了政治左翼。

所谓知识分子,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所有的知识人士或所有受过某种程度教育的人士,而是意指那些专职处理以文字表达出来的观念的人──他们型构着其他人所接受的文字词句。这些文字匠(wordsmiths)包括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报刊记者以及众多的教授,而不包括那些主要生产和传播以数量或数学方式型构之信息的人(即数字匠thenumbersmiths),也不包括那些从事视觉媒体工作的人,如画家、雕刻家和摄影师。与文字匠不同,那些数字匠或从事视觉媒体工作的人并没有以一种不相称的人数比例反对资本主义。文字匠主要集中在某些职业场所:学术机构、新闻媒体和政府科层机构。

文字匠知识分子(wordsmithintellectuals)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活得很好,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他们有很大的自由去阐释、发现和宣传新观念,也有很大的自由去阅读和讨论载有这些新观念的文本;他们的职业技艺有着很大的需要量,而且他们的收入也大大高于普通人。那么,他们当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都反对资本主义呢?的确,某些数据表明,一个知识分子越富裕越成功,他就越可能反对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反对主要来自「左派」,但并不仅仅源自左派。叶芝、艾略特和庞德等人就是从右派的立场出发反对市场社会的。

文字匠知识分子反对资本主义,乃是一个具有社会意义的事实。他们不仅型构我们关于社会的图像和我们关于社会的观念,而且也致力于阐述科层官僚所考虑的各种政策选择方案。从论著到口号,他们都为我们提供了我们表达自己想法的文句。因此,他们反对资本主义这个事实很重要,而在一个日益依赖精确阐述并传播信息的社会里,这一事实则更为重要了。

针对相对较多的知识分子反对资本主义这一点而言,人们给出了不同的解释,而我们则可以从中区分出两种不同类型的解释。第一种类型的解释发现了一种由反资本主义知识分子所独有的因素;第二种类型的解释则辨识出了一种适用于所有知识分子的因素,亦即一种推动他们采取反资本主义观点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否能够推动某个特定的知识分子转而反对资本主义,当然还将取决于对该知识分子具有作用的其他各种力量。总的来说,由于这种力量致使每个知识分子趋向于反对资本主义具有了更大的可能性,所以这样一种因素将催生出更大比例的反资本主义知识分子。我们的解释属于上述第二种类型的解释。我们将界分出一种促使知识分子采取反资本主义态度的因素,但并不保证它在任何特定的情形中都会起作用。

01知识分子的价值

如今,知识分子期望成为一个社会中最有价值的人,亦即具有最高声望和最大权势的人、享有最大回报的人。知识分子感到他们应当获得这种价值。但是从总体上来讲,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尊重它的知识分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vonMises)对知识分子(相对于体力劳动者而言的知识人士)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仇恨给出了他的解释;他指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与成功的资本家交往,从而也就把他们当作一个突出的比照群体,并且因自己相对较低的地位而蒙羞。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甚至那些社会交往甚少的知识分子也具有类似的仇恨,因此仅仅用交往这一点来解释这种现象乃是不够的——显而易见,那些迎合富人之需要并与他们有事务往来的体育教练和舞蹈教练并不反对资本主义。

为什么当代知识分子感到他们应当得到其社会必须提供给他们的最高回报并且在没有获得这种回报时产生仇恨呢?知识分子认为,他们是最有价值的人(即具有最大功劳的人),而且社会也应当按照人们的价值和功劳去回报他们。但是,资本主义社会却并不满足「按功劳或价值」进行分配的原则。除了赠与、财产继承和发生在一个自由社会里的赌博收益以外,市场还把财富分配给那些满足了其他人通过市场表达出来的因而可被感知的需要的人,而市场分配多少的问题则取决于需求的量和相同产品之替代性供应品的量。不成功的商人和工人并不像文字匠知识分子那样憎恨资本主义制度;只有当人们认为自己有优越性而未被承认和认为自己有权利而蒙遭否定时,他们才会产生那种敌意。

为什么文字匠知识分子认为他们是最有价值的人呢?为什么他们认为应当按照价值进行分配呢?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第二项原则(亦即应当按照价值进行分配的原则)并不是一项必要的原则。论者们还提出了其他各种分配模式,其中包括平等分配的模式、按照道德品性进行分配的模式、按照需要进行分配的模式,等等。事实上,任何一种分配模式都不必成为一个社会(甚至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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